台中市實施「管線工程統一挖補」制度,要求作業完成後,須「全車道」修復,並且三年內禁挖,這樣一來有效減少約三成案件,將擴大實施範圍,提升整體道路品質。
各單位管線作業挖補道路,因填補不實或反覆挖補,造成到處「路見不平」亂象,影響行車品質及安全。統一施工,降低道路重複挖掘次數,保護用路人權益,節省社會資源,避免衝擊交通、市容環境及居民生活。有利無弊的好政策,各縣市應該跟進。
對於挖補施工,主管機關應加強監督管理及嚴格驗收;對於未經核准違規挖路、不按照申請範圍、程序及期限內開挖、回填不實等情形,都應對申請廠商或民眾嚴罰。
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