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延長工時採取加班工時帳戶,以三個月為一期。圖╱王騰毅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正式搬上檯面,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在行政立法協調會中拍板定案,在「加班工時上限」、「輪班間隔」皆有甲乙兩案,賴清德決定皆採取乙案,其中「加班工時上限」為「單月加班工時上限五十四小時,三個月合計上限一百三十八小時」,「輪班間隔」以「間隔十一小時」為原則。此外,「七休一」鬆綁,也增加行政機關把關,保障勞工權益。
全案將在周四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賴清德表示,本周四將親自向社會大眾報告一例一休如何調整的問題。
取消做1給4 依實際出勤計算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明,延長工時採取加班工時帳戶,以三個月為一期。至於輪班制問題,以給予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另約定給予至少連續八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對於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取消「做一給四」計算方式,改依勞工實際出勤的時間來計算。
有關七休一鬆綁問題,徐國勇表示,有立委認為如果彈性放寬太大,恐會影響勞工權益,所以經過協商,新增條文內容,以幾個機制來處理,包括必須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例如,導遊行業,必須經過交通部同意,且經勞動部指定的行業;會展、拍電影行業,須經文化部同意;律師行業,須經法務部同意等。這是有彈性的,對勞工、雇主都好。
他舉例,如要強制「七休一」,小型展覽的會展如果有十天展期,六天就必須換另一批工作人員,又如台灣導遊帶團到歐洲,至少要八至十天,到了一半行程,可能得有新的導遊從台灣飛過去,都會產生困擾。
徐國勇:7休1鬆綁 嚴格把關
除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外,如果例假日的調整,還要再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沒有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也可鬆綁。雇主雇用勞工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徐國勇強調,這機制是多重審查,藉此讓七休一更嚴格、更嚴肅把關。雖然會中有立委認為這部分有意見,審查時會保留發言權,但這是取得最大的共識,大多數立委也都同意這樣的做法。且這項防弊機制,行政權可以有相當程度的把關,公權力也可介入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