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坐落在農地上的非法工廠數量高達七萬家,依照現行的區域計畫法中的違規建築處理辦法,就是直接裁罰、斷水斷電,再屢勸不聽就直接拆除。
但因數量龐大,且部分工廠產值高,設備先進,加以這些工廠雖然不合法,但對地方政府均繳足了稅,政府部門始終投鼠忌器,致對農地、空氣、水源等造成嚴重汙染,不僅影響居民健康,更造成食安問題,久為外界所詬病。
經濟部計畫透過輔導,將現存非法工廠予以合法化,引來環保與農業人士大加撻伐。農委會則研擬兩個配套,包括業者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金額依照違規廠區大小、違規時間長短,以及各地所在地價不同等各有差異。另一是去年五二○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才讓非法工廠解套。
農地上蓋非法工廠,非一朝一夕,政府早有明確規定可以處理,但相關單位卻採消極不作為,讓非法數量如雨後春筍般大量冒出。如今大到不能倒,又想要幫他們合法化,台灣政府對非法民宿、非法農舍、超抽地下水、非法山坡地耕作等,都採相同的做法。
這對一向遵守法規的民眾,要如何交代,好像只要規模搞得夠大就可以違法,就可以逼政府就地合法,試問以後政府定下的規範,還有誰願意乖乖遵守?政府要如何順利施政?
蔡政府以去年五二○作為切割標準的考慮,並不周全,政府是延續的,必須概括承受,且現行法規並沒有新舊之分,何況能不能做到即報即拆,外界也不看好。
蔡政府應該拿出魄力,對現行造成農地和環境嚴重汙染的非法工廠,採取立即停工處分,並予以裁罰,展現不同於馬政府時期的不作為,以及親財團給予民眾的不良觀感。
隨著國人食性轉變,少子化以及自由貿易化腳步,國內是否還需要保留八十萬公頃農地是可以討論的,但是農地還是應該農用。
對於編定為優良的農地,政府應該給予嚴格保護,現存在優良農業區上的非法工廠應嚴格取締。
至於坐落在不適耕作地區的非法工廠,政府應先做好整體規畫,並要求這些非法工廠繳交巨額罰款,作為該地區農民退場或轉營其他事業的補償金,不能又拿老百姓納稅錢,來支付或作為其他農業補貼之用。
蔡政府高舉的轉型正義,不應包括將非法工廠合法化。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