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作家事件掀起補教業管理漏洞問題,有立委擬提案推動補教從業人員「實名制」,以遏止狼師亂象。
補教老師實名制,能起嚇阻、徵信作用,對補習學生能多一分保障,應立法訂立明確罰則。
我服務的學校,教育人員或專職兼職人員在聘任進用前,都會查閱該員有無犯罪紀錄,包括到校協助的義工亦一樣,目的在於維護學生安全,防範犯罪事件發生。
而補習班學習對象,又以國中小學生占大宗,高達六成以上,故補教界更應納入犯罪防治管理範疇,讓兒少保護措施,能更加完善。
多數補教老師都愛用化名,甚連學經歷也造假,這對信任政府立案補習班的家長來說,孩子安全和學習權益曝於謊言中。
藝人有藝名、作家有筆名,若補教老師確有化名需求,可採真實姓名、化名綽號齊列公告,或由補習班事先審慎查核列管個資,為學生家長把關,也善盡社會公義教育責任。
補教業要落實人資通報和管理機制,教育主管機關,更應加強宣導申訴舉發配套措施,並負起監督稽查責任,才不會再發生悲劇憾事。
郎英(台中市/文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