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是孔子二十世孫,祖宗顯赫,且「四歲讓梨,十歲譏煒」,成人後又為北海封疆大吏,詩文名列「建安七子」之首,所以人們說起曹操殺他之事,不乏「憫孔恨曹」之論。
曹操愛才,為成大事,廣泛羅織各種人才。謀士、戰將、文人、工匠,凡有一技之長者,他都願意招致麾下。孔融在曹操眼裡曾是一個高才,非常器重,連遇到麻煩都設法幫助他。孔融做北海相,黃巾作亂,盜寇蜂起,地不能保,離郡而逃,曹操就薦舉他為大中大夫,到朝廷為官。那麼,曹操對孔融的殺機又是因何而起呢?責任完全出在孔融身上。
首先,是他的狂妄自大。孔融作為孔子的嫡傳後人,恪守祖先制定的「君臣綱常」,認為「為臣必忠」。曹操迎獻帝到許都,挾天子以令諸侯,孔融認為這是僭越。可他又阻止不了曹操,就進行譏諷,而且認為自己根子壯,有恃無恐地不斷譏諷。
《三國志》記載,曹操與袁紹戰,破袁占鄴城,曹操兒子曹丕見袁紹的兒媳婦甄氏美貌,強娶為妻。孔融就譏諷曹操,武王伐紂,把妲己賜給了周公。史書上並沒有這個記載,曹操納悶,問孔融這個說法出自哪部經典。孔融說:「以公破鄴之事,我想武王一定是這麼做的。」曹操這才知道他是借曹丕之事譏諷自己。
建安年間,年年打仗農事荒廢,糧食短缺,曹操建議朝廷禁酒。孔融又對曹操說,天有酒旗之星,地有酒泉之郡,堯喜歡喝酒並未損害他的德行,桀紂卻因貪色以致亡國,色之為禍如此之大,公為何不禁止婚姻呢?
曹操對孔融的屢屢譏諷惱恨在心,但想到孔融的名望才氣,還是沒有貿然殺他,就開始尋找機會,以除掉心頭之恨。
其次,是他的悖時而動。漢獻帝建安十三年(西元二○八年),朝廷罷三公(大司馬、大司空、大司徒),設丞相、御史大夫。曹操封丞相、加九錫,「天下號令自丞相出」,僭形彰顯,孔融氣憤不服。
恰此時孫權派使者來向丞相致賀,孔融便把滿腔憤怒全部發洩在孫權使者身上,斥責孫權圖謀不軌。曹操知道孔融是在指桑罵槐,便以「侮謾使臣,有損朝廷尊儀」為名,將他殺害,並滿門抄斬,連他九歲的幼子和七歲的幼女都沒放過。
對於孔融一家被殺,史書曰:「時人莫不傷之」,透出譴責曹操悲憫孔融之意。其實孔融之死,除了曹操的殘暴外,他的妄自尊大、自己樹敵、惹火燒身,也是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