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不斷遭到取締及重罰的UBER台灣公司,昨天在官網上宣布,二月十日起暫停在台灣的分享平台。於此同時,春節年假後首個上班日,公路總局昨天對Uber公司開出十一張處分書開罰二億三千餘萬元,並勒令歇業;後續還會陸續開出罰單,總計罰款金額上看十一億五千萬元。
面臨政府祭出重罰,台灣Uber終於宣布不玩了。來台四年多時間,已遭取締五百多件,罰款七千餘萬元,去年底更逢立法院修正通過《公路法》,最高可重罰二千五百萬元,並於今年一月六日上路,Uber公司雖緊急與計程車談合作,推Uber Taxi服務,但派遣自用車載客仍屬違法。
交通部先前已依據新法,對Uber公司及駕駛開出四十八張處分書,公路總局昨天先開出首批罰單,Uber公司及駕駛各十一張,公司部分罰鍰二億三千一百萬元,包括第一張一百萬元、第二張五百萬元、第三至十一張各二千五百萬元。駕駛部分為每人十萬元,十一張共一百一十萬元。
交通部說,其他已開出處分書的罰單,預計兩周內陸續開出。另因自用車依法不能載客營業,所有第一次被開罰的Uber駕駛及車輛,駕照及牌照各吊扣四個月。
Uber公司表示,四年前進入台灣市場至今,台灣民眾藉由車輛分享平台,獲得一千五百萬趟的搭乘服務;理解交通部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所以決定暫停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未來希望能重啟和政府的對話,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能發展並茁壯。
Uber說,暫停服務是很艱難的決定,也了解對合作駕駛和乘客的衝擊,希望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服務台灣。
經長:協助適法調整
對於Uber希望重啟與政府對話,交通部說,只要Uber符合納管、納稅與納保險,並申請為計程車業或計程車服務業,歡迎Uber留在台灣,但先前已違法的事實,仍會依法開罰。
經濟部長李世光也表示,新創事業的推動是經濟部的重要任務,但全球的新創產業都必須合法,將會繼續協助產業做適法性的調整,也會繼續關注Uber於全球的相關議題,政府跟產業雙方面都應該互相努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立委鄭運鵬說,Uber如果提早與政府談納保、納稅、納管,不需要面對這麼尷尬的處境,這是長期心態問題導致這個結果。同為交通委員會的立委陳雪生則說,交通部當然要依法行政,過去交通部多次告誡Uber可以申請合法,卻是一直登廣告,結果證明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