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驗教學及大型醫院食材與廚房環境衛生,二十家有十一家不合格。
醫院是診療治病及健檢場所,本應以高標準確保環境衛生、供餐及食品安全,驗出農藥殘留及環衛不合規定,反而危害員工與病患健康,相當不負責任。
醫院把責任推給供應商及菜農,轉請各地衛生局要求改進及處罰,但難確保以後不再發生類似食品安全問題。
醫院大都有精密檢驗設備,為了確保員工、病患、家屬及民眾用餐安全,要負起社會責任,不定時抽驗,加強維護環境衛生。
發現蔬果殘留農藥超標或不合格食品,應即通報相關單位查處,公告周知,避免危害醫院形象及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