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
復興航空緊急通知二十二日全面停飛,已獲民航局證實,對於興航無預警停飛,影響旅客權益,將依民航法重罰。興航以訂位系統或航班調度出問題等理由停飛,又表示已訂位及開票旅客權益不受影響,均令人匪夷所思。
旅客事先安排行程,預定航班及機票,班機突然停飛,勢必延期或改搭其他航空班機,也可能被迫取消行程,損及旅遊、洽商、參訪、研習、探親等經濟或時效利益,難以應變,權益怎會不受影響?
對外國旅客而言,更嚴重傷害國家的航空監督及管理形象,亦與交通運輸業「以客為尊」的服務原則大相逕庭,如提不出正當理由,實在不可原諒。
興航果真停飛,民航局應盡速亡羊補牢,除處以最嚴厲罰則,作為未來營運許可參考,也應協調其他航空協助旅客順利成行,並對復航提出必要的求償,讓旅客損害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