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樹槿(桃園市/退休國小教師)
人本教育基金會公布調查顯示,國中小最常見的體罰是「不准下課」。
不管是對身體或精神體罰,對孩子來說,自信心遭受嚴重打擊,恐對念書產生排斥,心靈傷痕難抹滅。
尊重他人身體是普世基本人權,教師不能以「體罰為孩子好」做辯護,如果自己的品行無法作孩子榜樣,如何教育好孩子,難免淪為以暴制暴惡性循環。
無法管教的孩子,教師除了向做好班級經營的老師請益、改善教學方式外,還可透過進修研習,增加輔導知能,循循善誘,贏得孩子認同,減少因工作壓力或情緒失控,對孩子不當體罰。
我對班上很「牛」的孩子,會以寫書法、愛校服務、靜坐等正向管教方法,取代打罵體罰,在寬容的愛心與菩薩的智慧耐心地調教下,這些小搗蛋漸漸修身養性,品性大為改善,證實比體罰有效得多。
孩子做錯,教師輔導管教應以關懷與鼓勵為導向,讓做他們知道如何改過,不是只有處罰。
教師願意傾聽、接納,運用同理心,師生坐下來理性溝通,建立孩子自尊心與自信心,展現正向行為,管教才有意義的,人格才能健全。
楊樹槿(桃園市/退休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