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介民(台北市/自由業)
一連串校園體罰,似乎不曾絕跡,驗證學生難教,老師難為。
發生體罰,老師擔任管理之職,責無旁貸;但捫心自問,家長就不用負責任嗎?曾有學生多日沒寫作業,受到老師處分;家長疏忽怠惰,難脫關係。
家長不能將孩童往學校一丟,放任課業和行為不管,「養大容易,教育不易」,此時不費心,難保以後不出問題。
發生體罰老師的做法確有失當,儘管教學認真,動輒以體罰解決,表示情緒管理有待加強。教學過程,學生不遵守規定,應先將事實讓家長知悉,尋求彼此可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才能達到處分效果。
家長不配合,可反映給學校高層,一味體罰,損害學生自尊心,又要承受罵名,得不償失。EQ高者,處事圓滿無礙,正是此意。期望師生冷靜行事,從事件的演變來看,雙方都是輸家。
吳介民(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