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順聰
搬離電梯險險高空彈跳的老旅館,層疊折曲的愛丁堡老城騰出一方正的旅居,我英國之旅的最後暫棲處,終於有現代的方便的設施了。電子房卡刷開,三張床的大房間,這淡季也太淡了。不再捲草變形珍珠,大面玻璃與極簡窗帘,一拉開,是尋常人家後院,冷光從天井般的樓房縫隙射入,攤在床上的我空透無語。
定要來點浪漫,定要沉浸於文學中,這旅途的末尾,該吟誦詩歌。導覽手冊列出的蘇格蘭詩人,我找到Robert Burns,自書店將詩集夾入腋下,跨入Pub的油膩煙薰,點了杯啤酒,今晚,我要好好吟誦蘇格蘭詩歌。
燈光是昏黃,我的意識迷濛,Burns詩簡練、節奏明快,是面向大地與人民的廣袤,是我陌生的蘇格蘭語,鉛印的字母有飽滿的聲韻,抑揚頓挫要以神會。
非通用英文就被稱為方言,聲音先於文字,因根著於土地而種子飄揚不那麼遠,我在Pub的喧嘩煙霧中吃力地讀著,字典難以查找,我咬牙想要發掘的,是方言詩人共有的堅持──未來的我也會如此的,豈是僻於一地的俚俗,而是種子,深密入土後會爆芽盤根,將我的雙腳、桌子與杯子、生啤酒吧台與整堵牆的威士忌、燈具以及繚繞的煙霧、酒氣與我口中吐出的鏗鏘聲音都包覆,森然是人世間最迷人的代誌(tāi-tsì)。
(本系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