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月前大漲房屋稅百分之一百二十,引起市議員抗議,最後採七月起,分三年漸進式調整,平均漲幅達百分之六十七。
台北市政府也打算對屋齡三十年以內的房子,大漲房屋稅,平均調幅估一點六倍,影響四十至五十萬戶民眾;房屋稅原本兩千餘元的,可能變成五千餘元。
地方政府真的窮到需要這樣搶老百姓的錢嗎?房屋稅不是不能調,但最好按物價上漲幅續調整,政府卻按倍數調漲,不知如何計算?。
地方百里侯經常亂撒錢,要不然就是政策錯誤,造成許多不當建設或蚊子館,使得財源虛耗,只好大漲地方稅,如房屋稅等,讓景氣不好的民眾,更加苦哈哈。
影響所及,房主賣房子,只好提高屋價;房東出租屋子,只好提高房租,連帶影響的不只擁屋主而已,而是一波波物價上漲;政府要三思。
台北市調高房屋稅,說可以增加市府六十億元稅收;但柯市長大巨蛋案處置不好,可能面臨三百億元以上賠償;若此噩夢成真,市民繳漲幅的房屋稅,豈不讓柯市長虛擲。
銘融(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