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槐興
世稱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以詩、書、畫,享譽清朝乾隆年間,曾在濰縣當知縣。但不喜官場習俗,離職還鄉,以詩酒自娛。因無官俸維生,但求書畫者極眾。
據〈俞樾,春在堂隨筆〉記載:鄭板橋自訂潤筆貼於大門。書明:「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條幅對聯銀一兩,扇子斗方銀一錢。凡送禮物及食物,總不如送白銀。因你的所送,未必為我之所愛。送白銀我心中喜歡,書畫都會好。
送禮物既糾纏,賒欠更賴帳。我年老精神疲倦,也不能陪先生們多說無益的話。」書後另附一詩:「畫竹要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錢三千,任你新舊論交好惡,我只當秋風過耳邊。」後面還署名著「乾隆乙酉板橋鄭燮」。
江蘇鎮江才子易君左,風流倜儻,馳聘文壇,在民國初年,任職政府機關,並在南京救國日報,負責副刊「晨鐘」編輯,在鎮江過著詩酒自娛,亦官亦隱的雙棲生活。他精通詩詞、書法、擅長繪畫,名氣極大。求詩、索字、請畫的人,不絕於途。踏破門檻,甚至有遠道專函奉求的。起初還能有選擇性的盡量應付。
後來他自己自掏腰包,開辦了一份《半月》雜誌,集編、寫、校於一身,常感分身乏術。
摯友尹石雲就代他出一個主意:刊印「半月主人三不絕換酒宣言」,公開訂出求書、索畫的潤筆,刊登於《半月》雜誌上。
所謂三不絕,因為絕是極、是最好。唐朝詩人鄭虔以詩書畫三絕,馳譽於世;易君左自謙其詩書畫不是最好,只能算「三不絕」。以酒換詩、書、畫之潤筆,共分三級。
第一級:貴州茅台、袁州宜春酒、建昌麻姑酒、吉安冬酒、易州淶酒、四川橘晶酒,如以一相贈則報以新詩屏,或題詩之畫軸。
第二級:成都生春酒、郫筒鵝兒酒、貴陽燒酒、桂林三花酒、九江雙蒸酒,若以其中之一相送,則回贈一幅對聯。
第三級:安徽雙溝酒、四川大曲酒、江蘇河陽酒、山東饅頭酒、山西汾酒,各予贈字軸。
宣言之末,並斬釘削鐵宣示:「自訂此例後,其他酬件概行謝絕。」如鄭板橋所說,「如不按例,君之所送,未必為我之所愛。」之不二價作風,如出一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