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綠色和平公布二○一五年台灣漁業管理調查,在短短八月至十月即發現十六件違法卸下離身的沙魚鰭案件,而我官方報告顯示一整年卻只有十八件,質疑台灣無人執法。措辭是否過於武斷可受公評,重點在於該調查內容是否屬實,遺憾的是官方除了口頭反駁外,還要綠色和平提供證據,而不是主動了解實情,更不利台灣漁業的國際形象。歐盟對台灣高舉黃牌,與綠色和平對台灣非法捕魚長期關注與報導有關,台灣官員顯然未從中得到教訓。
對於違規的船主,政府部門除了修法嚴懲外,更重要的是展現足夠的執行力來遏止非法,讓他們不敢心存僥倖。然而從台灣官方過去在取締及處分非法的績效,與實際情況有嚴重落差,讓保育團體強烈質疑台灣漁政機關有輕縱之嫌。
台灣或許不是非法漁業的大咖,但是官員在面對質疑時老是覺得對方是在找麻煩,不願開誠布公共同解決問題,將阻力化為助力,只會加深彼此成見,無助問題的釐清;何況以國際保育團體之人脈以及對於媒體運作的熟稔,若台灣非法捕魚案例頻頻曝光,勢必影響台灣水產品的國際行銷,後果卻要由全體漁民來承擔。蘋果公司面對綠色和平汙染環境指控的應對方式,推動生產合作夥伴能源綠色化,值得台灣政府參考。
而台灣漁船非法捕魚一再被揭露,說明我國政府在執法上確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長期以來漁業署所編列預算中漁業管理費用為三十三點六億元,其中漁船用油補貼即占了二十五億元,休漁獎勵二億元,真正用在漁業執法的經費與人力明顯不足,自然無法發揮應有作為。此次為應付歐盟要求,漁業署將在我國遠洋漁船卸漁獲的「所有」港口派駐人力登船檢驗,或與對方國家合作登檢等,只是這樣的措施能持續多久,外界仍然存在很大的質疑,政府不應錯估情勢,否則將面對更大的制裁。
再好的制度還是要靠人去執行,應善用民間力量,特別是綠色和平。如何將這股力量從排斥、批評轉為合作共同監督,是政府苦思從黃牌危機解套的重要課題。只是漁業署回批綠色和平,繼續互嗆下去,台灣漁業勢必付出更大的代價。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