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前一八七年,西漢政府下令廢除秦王朝的「誅殺三族令」及「妖言令」。
誅殺三族(父族、母族、妻族)是秦政府制定的法律,這是專制帝王企圖徹底消除叛逆的手段,謂之「斬草除根」。問題是,叛逆有它產生的條件,一旦條件俱備,不要說誅殺三族阻嚇不住,即令誅殺三千族也阻嚇不住。而且因有誅殺三族的恐懼,一旦推翻舊統治者,新統治者的報復性和預防性的屠戮,就更凶惡。中國歷史上,帝王子孫幾乎都被殺光,就是淵源於統治階層先下毒手。
連坐,是野蠻民族的產物,到二十世紀,中國雖不再有誅殺三族,但家屬對罪刑的分擔,仍保持這種餘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