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從佛教觀點談「器官移植」與「器官捐贈」(八)

文/慧開法師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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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有關「八小時勿動遺體」所衍生的問題

有關「命終之後八小時內,不得移動亡者遺體」此一說法的主要出處,其實並非源自於佛教經論的記載,而是出自弘一大師於一九三二年應邀在廈門妙釋寺念佛會的演講開示,而後治定為〈人生之最後〉一文。

其實「命終之後八小時」一說,會成為大眾所關切的問題,並不在於「助念」,而在於「器官移植」與「器官捐贈」。倘若只是為初終亡者「助念」以求往生,究竟要念佛多久?當然是時間愈長愈好,怎麼會是個問題呢?就是因為涉及「器官移植」與「器官捐贈」的實際執行,這才構成嚴重的問題。因為如果往生者要捐贈器官,就要在命終之際「立即」動手術摘取他的器官,如此一來是否會干擾或破壞他的往生正念?如果要等到「八小時之後」,再動手術摘取他的器官,那麼所有器官都早已缺氧壞死而不堪使用,如何能作捐贈之用?就是因為有這樣的矛盾及衝突,命終之後「能否」移動亡者遺體,才會成為嚴重的關鍵問題。

有關「八小時勿動遺體」的經典依據

有關八小時「勿動遺體」的主要理論根據與經典依據,則是《印光大師文鈔》中所引述阿耆達王的一段公案,而這個故事出自於《眾經撰雜譬喻》卷上,其全文如下:

昔有沙門行草間,有大蛇言:「和尚道人。」道人驚,左右視之。蛇言:「道人!莫恐莫怖,願為我說經,令我脫此罪身?」蛇曰:「道人!聞有阿耆達王不?」答曰:「聞!」蛇曰:「我是也!」道人言:「阿耆達王,立佛塔寺供養,功德巍巍,當生天上,何緣乃爾也?」蛇言:「我臨命終時,邊人持扇墮我面上,令我瞋恚,受是蛇身。」道人即為說經,一心樂聽,不食七日,命過生天。卻後數月,持花散佛,眾人怪之。在虛空曰:「我阿耆達王,蒙道人恩,聞法得生天上,今來奉花,報佛恩耳!」是以臨命之人,傍側侍衛者不可不護病者心也。

經文的大意是說,往昔有一位國王,名叫「阿耆達」,一生護持三寶,所以累積了很多的善業;但是在臨命終的時候,宮女侍者為他搧扇子的時候,不小心失手,扇子掉到他的臉上,讓他起了瞋恨心,以此惡念因緣,氣絕命終後,就投胎變成一條大蟒蛇,還好他知道向佛弟子比丘求救請法。比丘聽完大蛇的話之後,心生憐憫,立即為大蛇開示「苦集滅道、因緣果報、自性清淨」等種種妙理。大蛇一心樂聽,法喜無比,七天七夜不眠不食,過後命終便生天上,得莊嚴自在的報身。天人為了感念佛法利生的恩澤,特地奉持香花來到佛所散花供佛。最後一句告誡之語是說,在臨命終者身旁照顧的人,不可不慎重維護病人的心理及心靈上的安適。

當然,隨侍在臨命終者身旁照顧的人,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維護病人的心理及心靈上的安適,不要讓他遭受到不必要及不當的干擾,以至於破壞他的往生正念。因此,很多人都以「阿耆達王臨終起瞋心墮蟒身」這一則公案,作為「八小時不得移動遺體」的「權威理論根據」。原則上,筆者也同意,在病人命終之後(不限定八小時)不得「任意」移動遺體,不過八小時內是否「絕對」不得移動遺體?筆者認為這當中還有進一步討論及商榷的空間。

筆者認為,阿耆達王的公案,可以當作一個重點案例,然而是否能夠引申作為普遍的「通例」?這一點就很難說,因為不論是「生老病死」或「生離死別」的情境,芸芸眾生的心理及情緒反應,都有極大的個別差異,不能一概而論,也無統一的標準答案。阿耆達身為國王,原本就有其特殊的階級身分地位,因此瞋恨心的情緒反應,極有可能會比一般人來的快速、大幅及猛烈;至於平日修養就很好的人,遇到同樣的情況,即使感覺不舒服,也很有可能不會發火。(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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