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日前傳出駭人聽聞隨機砍殺女童案,凶嫌兩年前曾至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就醫,但因未符合強制住院條件,僅建議門診追蹤,造成社會未爆彈。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昨天表示,對於《精神衛生法》規定「有自傷傷人或自傷傷人之虞」才可強制就醫,近期會研擬修法,降低強制就醫門檻,將酒癮、毒癮及自殺者三類納入強制就醫範圍。
心口司長諶立中表示,以往為了保障精神疾病病人人權,不讓精神疾病患者輕易強制住院,最早須由兩名醫師判定,後改為須經委員會審查才可強制患者住院,且《精神衛生法》規定「有自傷傷人或自傷傷人之虞」才可強制就醫。
劉姓女童案後,是否修改強制就醫、住院條件,引發討論。諶立中說,台灣社會到底需要什麼樣的人權標準?過去是為了人權考量,不讓精神病人「輕易被抓來住院」才提高限制門檻,但實施下來卻衍生一些問題。
如何解決人權與醫療兩難?近期內,心口司將邀請專家學者就修法進行檢討,目前研擬將過去沒有納入強制就醫、住院的酒癮、毒癮及自殺意念很強的三類型一併納入,但具體內容還需進一步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