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昨天核定新電價,四月一日起實施。為鼓勵節能減碳,採「用電少降幅大、用電多降幅小」的原則,家庭用戶每月一百二十度以下每度一點六三元,降幅百分之九點九四最多,用電一千零一度以上降幅百分之八點五型八點六最少。
占整體住宅七成、每月平均用電量三百三十度的住宅用戶,每月平均電費可減少約七十二元。小商店用戶部分,平均每月用電量五百度估算,調整後平均電費可減少約一百三十八元。
經濟部能源局主祕李君禮表示,台電三次調降電價,採用電少降幅大、用電多降幅小原則,且擴大工業用電離尖峰價差,尖峰用電降幅小、離峰用電降幅大,希望引導企業移轉至離峰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