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前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執行長陳振川昨天在「營建安全耐震的家園」研討會上,以「台南地震建築管理與工程品質」為題進行報告,並點出包括營建署及地方政府應定期對於代行公權力的專業單位進行品質查核、評鑑等私有建築的四大問題。
陳振川從維冠案談台灣私有建築陋習指出,九二一地震後調查發現,倒塌的房屋中近九成都不到設計強度的四分之一,政府隨後推動「三級品質管理系統」,規範營造廠商、監造單位、建商共同監督品質,但營建署、地方單位依舊置身事外,且負責監督的建築師、技師是由廠商所聘,不僅導致球員兼裁判情況,收賄等案例更層出不窮。
他說,鋼筋混凝土僅占總成本約一成二,但仍有建商只顧花錢裝潢,對關乎人命的混凝土卻能省則省,最後建商房子賣了就走,施工品質問題無人把關。
陳振川點出私有建築工程耐震、品質四大亟需改善問題,包括營建署及地方政府應定期對於代行公權力的專業單位進行品質查核、評鑑;利用管理系統大數據分析,掌握建商及建築師等業務異常情況;專業單位應該建立內部管理及倫理規範,接受監督、嚴禁球員兼裁判;專業能力提升如鋼筋混凝土材料及施工的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