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小風景 移動的自由
居住地中壢已升格為直轄市,但在街角突然出現Ubike,實在是又驚又喜;可以用悠遊卡、市民卡租借,前三十分鐘還免費,一時河邊步道、馬路上都是橘黃色的自行車身影,優雅穿梭,感覺有城市升格的幸福感。
但膽小的我還是不免擔憂起來,告誡小孩少在馬路上騎腳踏車,因為除了河邊步道尚稱安全,其餘馬路並沒有專屬的腳踏車空間,在路權上堪稱弱勢。馬路的開拓主要是以汽車為考量,連摩托車都在夾縫中求生存,何況是緩速進行的自行車。
在馬路設計尚未把腳踏車的路權列入規畫的現狀下,只能當作健身器材使用,要把它當作一種交通工具,要有更周全的配套才行;並不是把Ubike設置好,市民就能真正擁有便利安全的移動選項。
另一方面,政府有美意,但城民們騎車的規矩也要有自覺地提升,可別逆向行駛,橫衝直撞,又催逼行人啊!
移動方式會改變生活,也會改寫一個城市的樣貌;如果Ubike可減少開車和騎機車的頻率,那麼政府就必須提供各種安全的上路方式,如此現代人才真正享有行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