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紅十字會作業備受爭議,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天表示,已連署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不過,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表示,過去立法有其時空背景,宜修不宜廢。
段宜康在臉書指出,為了還給紅十字會一個正常公益團體應有的待遇,上周再度連署完成廢止提案,希望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和《公益勸募條例》的保障和約束。
他表示,該提案目前獲得超過二十六位立委連署,預估最快本周完成一讀,提報程序委員會後,再交付內政委員會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昨天也呼籲廢止紅十字會法,他指出,該法規定,只要理監會決議,就能直接向國內外發動勸募,政府還能指派當然理監事,導致有高度政治色彩的人物都曾任會長,連會長、理監事任期都沒規定。他說,該法所賦予的特權,都是過去威權時代的遺緒,將提出修法,盼回歸公益團體的常態、正常化。
紅十字會則說,能依據時代的變遷修法,但不適合廢止,願意做更多討論。雖然台灣非國際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聯合會的一員,更沒批准日內瓦公約,但維持專法能凸顯紅十字會是遵循國際公約設立的組織,並尊重國際紅十字的名稱與旗幟,同時維持執行國內外人道救援任務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