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影射 極度討厭比稍微喜歡更重要
圖/黃文玉
《人生不能沒有伴》,如何出版
文/許皓宜
出遊返家,回到自家門前的巷子,一輛轎車斜臥在路邊的紅線上,擋住大半馬路,僅剩一條狹小通道。車主正下車關上車門,我身旁駕駛座的老公揮了揮手,請求他將車子再往裡頭移一些。
轎車車主停下腳步,望著老公,猶豫了數秒鐘的時間,最後仍然離開轎車往對面公寓走去。我看他沒有挪車的打算,搖下車窗,恰好聽到路旁抱著小孩的車主太太用不耐的口氣說:「這樣不能過嗎?剛剛有一台車就過了啊!」
此話一出,讓我一肚子火氣衝上胸口,我用質疑的口氣問車主太太:「所以妳停這樣就合法嗎?」
不顧老公的勸阻,我們兩位太太就這樣在路邊爭執了起來。那位車主趁亂趕緊去移車,老公通過後開到車主太太面前,對她說:「剛剛那樣可能可以過,但是很擠,我怕會刮到妳的車子。大家都是鄰居嘛!不用這樣。」接著也不管我們兩個女人還沒理論完,「謝謝喔!」老公說,便開著車進車道去。
車子停妥前,我還停留在剛剛與那太太爭執的片刻,以及老公和那太太說了短短幾句話後她臉上瞬間緩和的神情。我心裡不禁升起一種「我怎麼那麼幼稚」般想撞牆的悔恨。
「妳以後遇到開車的人,要多包容他們一點,如果有一天妳自己開車,妳可能會在路上給別人添很多麻煩。」老公對我說:「妳想想看,那個太太會這麼說,可能她也沒有開車,所以不太有距離感,妳也是一樣,沒有開車沒有距離感,妳根本也不知道車子到底能不能通過啊!妳們就是兩個『沒有距離感的人,在吵和距離有關』的架。」
若是從前,老公光說前面那段話,我可能就會解讀成一種責備,如果我又在秒殺的速度內出口反擊,便沒機會聽到他之後講的那一段「距離感」的笑話。
但此時此刻我已知道要暫停下來往內心覺察,不再把自己做錯事情的「羞憤交加」投射到外在世界,變成一種對人的憤怒,這讓我開始產生一種反省能力。
「如果這個太太在我搖下車窗的時候,說的是:『不好意思,我馬上挪開』,我可能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幹嘛不多等人家一下。可是她那種態度又說那種話,簡直就是做錯事情又把錯推到別人身上。那個樣子我一看就討厭。」心理分析的躺椅上,我重述了這件事情。從發生的脈絡、細節,到我的感覺、我的想法、我想說的話。
「一看就討厭?」分析師的聲音悠悠傳來,惹得我嘆了一口氣。說了一輪,我何嘗不知道重點在這裡?
「唉……對,一看就討厭。好像看到自己一樣,我覺得自己也常常犯錯,然後死不認錯。」我也幽幽地回答:「這不就是在別人身上看到討人厭的自己嗎?」
「嗯……雖然你常常很清楚地說『討厭』或『喜歡』,但有時候『討厭』其實是『喜歡』。或者說,到底是『討厭』還是『喜歡』,妳自己並沒有很清楚,甚至有些時候,『討厭』和『喜歡』是反過來的。」分析師又說。
「噢?什麼意思?」我好像可以體會他說的,又好像不能完全體會他說的。
「比如說,妳聽到先生描述妳和那位太太的互動後,妳就笑啦!」
「哈,是啊!我們跟他們就住對門,如果不是在這種狀況下遇到,說不定可以當好鄰居、好朋友。」我回答。
「那就是啦!所以妳看到的她也許不見得就是妳討厭的自己,也有可能是妳喜歡的自己。喜歡和討厭有時並不是那麼清楚絕對。」
這的確是,有時我們覺得討厭萬分的人,其實心裡真實的感受是非常羨慕他。這是一種不願意承認的喜歡,就像發現討人厭的自己其實也有惹人喜歡的一面一樣困難。
所以,「討厭」和「喜歡」本就只是一種形容詞,基本上沒有任何好惡的意義。它僅是指涉一種「情感」,目的是讓我們發掘這些情感背後的意義。
帶著這個好大的發現,我迫不及待地拿出筆記,寫下我所遇到讓我有「情感」的人,如A小姐代表我心中有能力的母親形象;B先生代表我心裡的權威者;C小姐代表內在缺乏自信的我。
「他人」對我們而言的重要性,是以「情感濃度」來衡量,而不是以「好惡與否」來判斷。正如同你「極度」厭惡的人,其實比你「稍微」喜歡的人更加重要。這些人身上都有你的影子,你對自己的看法。
(摘自《人生不能沒有伴》,如何出版)
作者
簡介
許皓宜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士,現專職任教於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並兼任學生諮商中心主任。著有《與父母和解,療癒自己的不完美》(如何出版)、《教出情緒不暴走的孩子》、《在愛情的四季裡,妳依然可以做自己》,以及有聲書籍《聽孩子說,我們忘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