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不滿法官一審判決頂新案被告皆無罪,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昨天表示,將再提案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列「輸入之食品及食品原料,經輸出地官方證實,非屬食品用途」,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賴士葆說,彰化地院的判決匪夷所思,只看到最後端的食品,故意不看食品源頭,因此國民黨團將提出食安法修正草案,在第十五條有關食品不得製造、加工的情形中,增列第十一款,輸入之食品及食品原料,經輸出地(國)官方證實非屬食品用途。
賴士葆指出,增列的部分將把源頭定義清楚,未來從國外進口的原料一定要經官方證明合格,可限縮法官在未來食安判決中的行政裁量權,不會再出現奇怪判決,確保民眾的食安。
國民黨團的修法版本希望在四日的院會中逕付二讀,捍衛食安不分黨派,是朝野共同的責任,希望用最快的時間通過。
對此,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贊同,她說,上周的判決讓食藥署非常錯愕,也引起全國衛生稽查員的憤慨,站在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源頭管理保障消費者才是最重要的任務,將持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