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擬將菸捐從二十元調漲為四十元,引起不同的反應。董氏基金會表示應回歸稅制,繳納國庫;前衛生署長葉金川和楊志良認為應專款專用。
調漲菸捐,贊成者表示抽菸百害無一利,抽菸傷身又惹人厭。調漲菸捐增加開銷,為了省錢會減少數量,建議調高一點,才能達到效果。
老菸槍認為吸菸也有人權,公共場所抽菸罰一至三萬元,已是很高的處罰,菸捐一再調漲,抽菸者毫無反制的能力。政府徵稅就找癮君子,檳榔汁製造髒亂,酒駕影響國人生命,何不課徵健康捐呢?
衛福部調漲三次菸捐,但多是調幅多寡,而非制度上的變革。這次依循舊例,卻造成分歧的原因,在於主題被模糊了,雙方都支持菸捐,但公帑由誰運用,成了爭議的重點。
問題是,菸捐一旦進入國庫,主導權旁落,依照預算法分配到的社福款減少,或被挪為他用建「蚊子館」,豈不違背了菸捐的用意。
針對董氏基金會和兩位前署長不同的爭議,課徵菸捐的分配和運用,衛福部必須修訂可遵循的法令,才能避免再度發生爭端。
宏信(桃園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