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郁美
「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一詞首見於華嚴四祖澄觀大師,至宋代的承遷和尚在《華嚴金師子章注》中有了深入的闡述,他說:「圓頓之理,渾融無礙。一法之上了一切法、一行之中具一切行;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果是即因之果,因是即果之因。平等無二相也。」
「因」與「果」互為緣起,是華嚴祖師信奉的理則,從因可知果,從果可溯因。無因,則「果」不成其意義;無果,則「因」也無存在的理由。
因、果是「二」,又是「非二」。如此,因、果遂由前後、從屬關係,進而推展至宇宙萬法之圓融互攝,如水與波之「是二非二」——水不離波、波不離水;水既是波,波亦是水。此即「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的法則,也是華嚴宗眼中的圓頓、一乘之教。
從智儼到法藏所樹立的十玄門,有一門名為「主伴圓明具德門」,意思是萬法不離緣起,某一事物的生起,必有其他事物伴隨而起,前者是「主」,後者是「伴」,二者既是從屬,又互相依存。是故在主伴具足的狀態下,萬法呈現了圓滿朗朗、功德巍巍的世界。這是華嚴宗獨特的宇宙觀,也是法界緣起的至高原理。
同時,在融通無礙的原理下,「一法」與「一切法」自然也無差別,故云「一法之上了一切法、一行之中具一切行」(見上承遷和尚之引文)。
若由另一角度——經典中的聖者本身,「主」與「伴」又具有如下關係:「小乘主謂釋迦生身及化身佛,聲聞弟子為伴。三乘主即三身佛,聲聞菩薩為伴,謂舍利弗等。一乘主謂盧舍那十身,普賢等菩薩為伴」(見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法藏認為小乘之主、伴,三乘之主、伴,一乘之主、伴各不相同。
在最高的一乘思想上,「主」是盧舍那佛之十身,「伴」為普賢菩薩。盧舍那的「果德」、普賢的「因行」,再加上文殊之「智理」,共構成華嚴三聖的形象。舍那不可說、不可思議,普賢可說、可修證;二者有因果相即、主伴具足的意味。舍那是普賢的超越性,普賢則是舍那的具象化,在海印三昧平等無礙的狀態下,已難分因果、主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