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Rick十五年前接受美國醫師建議保存精子,去年成功產女,昨與妻子、女兒開心出席記者會。圖/記者陳玲芳
【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十五年前,在美求學、年僅二十四歲的Rick,雖罹患「淋巴癌」,但因美國在地健全的「生育保存」觀念,使得他在治療前,就接受醫生建議,做了精子保存,因此,讓他得以在凍精十五年後,成功生女。
Rick說,儘管家族中無人罹癌,但他卻「禍不單行」,怎麼也想不到,十年後竟又有「舌癌」來敲門。所幸,提早做好準備,讓他少了生育的擔憂,也因此,當二○一三年,自己與妻子打算撫育新生命時,他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從美國取回當年保存的精子,去年順利得女,如今女兒已經一歲兩個月。
儘管將精子運送回國需耗資一千五百元美金(約新台幣四萬八千元),等同坐頭等艙,Rick呼籲癌友,在進行化療、放療等癌症治療前,一定要主動與醫生詢問及討論生育保存,「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權利,大家都有機會在康復後,孕育健康可愛的下一代。」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表示,為了解癌友生育需求,基金會特別訪談醫師及癌友,期藉由醫病經驗的討論,不僅破除癌友生育迷思,更希望建構「癌友好孕」的友善環境。
訪談結果發現,除了絕大多數醫師以讓患者「活下來」為第一考量,忽略患者的未來生育狀況外,患者已有子女、各科室未能醫療整合、後端資源建構不全或不甚了解,更成為醫師主觀判斷「是否要和癌友討論生育保存」的評估條件。
王正旭說,雖然救命優先,但當癌症威脅減弱時,結婚生子仍是癌友的希望,就本次訪談結果,「不一定要生小孩,但還是希望先保存生育能力」是多數癌友的心聲。
根據國民健康署癌症登記報告,二○一二年初次診斷為癌症的九萬六千六百九十四人中,約一成二(近一萬二千人)年齡小於四十五歲。亦即每八位新診斷的癌友中,就有一位處於育齡階段。因應癌症存活率逐年攀升,罹癌年齡逐年下降,能不能「生」,成為育齡癌友的重要課題。
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陳信孚表示,「罹癌」不等於「斷後」,癌友可在治療前與腫瘤科醫師討論治療是否影響生育,除應要求轉介生殖醫學專科醫師外,應與醫師討論生育保存的時間、準備等選擇。
癌症希望基金會提「醫病三主動,好孕非難事」主張,呼籲腫瘤科醫師「主動告知」、生殖科醫師「主動說明」及癌友「主動查詢」,唯有病人自主、醫病合作,育齡癌友「好孕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