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悠遊卡印上日本性感女優照片,引起議論。
我認為,這就是看不清楚行銷目的,卻堅持使用「爭議式行銷」手段的錯誤示範。
行銷手法百百款,不一定要按照管理學教科書的規範,雖說,不見得要用道德觀點批判行銷內容,但是,行銷手法也不能偏離社會風俗太遠,讓行銷走偏鋒,認為能夠製造爭議話題,就是好的行銷,最終,沒有消費者願意為偏差的行銷埋單,讓自己無端貼上充滿爭議的標籤。
在競爭激烈的社會,希望異軍突起,爭取銷售佳績,有效創造話題,吸引消費者目光,是無可厚非的,就像先前一夕爆紅的「泛舟哥」,以無厘頭對話,吸引社會大眾注意,至少他表達行銷自己,一定帶給社會大眾正面積極的觀念。
相較之下,台北市府轄下的悠遊卡公司,就忽略要給普羅大眾的行銷手段,最好別走「暗黑」路線,這只會引發大眾對台北市府的負面議論,無法吸引需要陽光的客層。
悠遊卡公司的經營,固然有責任為市庫帶來收入,但取之有道,尤其流通甚廣的悠遊卡封面,更代表一個首善之都的名片,一直以來選擇形象正面的名人或卡通人物,就是要代表一個城市的品牌形象。
經此教訓,希望悠遊卡公司能夠從善如流,以台北市形象為重,在創造盈利之餘,多考量以能代表台北或台灣意象的主題作為悠遊卡主題。
莫為營利而行銷,否則損及市府形象,更影響悠遊卡銷量。
鄭佑璋(桃園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