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汝娟台北報導】教育部十日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將各就學區入學制度程序,從「先公告後備查」改為「先備查後公告」,國教行動聯盟昨天到監察院陳情,指控教育部修法侵犯地方自治權;教育部則強調,修改草案經教育部法制處會商過,並無違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吳清山表示,修法前已邀集各地方政府開會討論,達成共識後,才修正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同時討論過法規程序,認為沒有違反的疑慮。
吳清山表示,「先備查後公告」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如果各就學區入學制度有適法性疑慮,就能及時修正,但地方與中央意見牴觸,是否不核備就不能公告,吳清山則回應,「會再協商。」
一○四學年度十二年國教入學政策,基北區和教育部因國中教育會考「量尺」問題,爭論多時,教育部不核備基北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基北區逕自公告學制度。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六條》原本規定,就學區主管機關訂定該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提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但十日公布的修正條文,改為「提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公告實施」。
育成高中老師江百川表示,高級中學教育法規定,主管機關意指中央是教育部,直轄市政府是直轄市,但教育部透過行政命令修訂,將備查改為核備,違反母法根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