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年假前,郵局營業廳裡擠滿了人,絕大多數規矩的抽了號碼牌等候叫號,一位女士上午抽了號碼牌,就出去辦別的事,下午回來後提示已過了三百多號的號碼牌,要求櫃台服務。
「請抽取號碼牌並依序辦理,如已過號請重抽」,這是有標示且易懂的文字,基於尊重所有客戶的公平,我委婉地請她重新取號,但回應卻是:「這不都是你們的號碼牌嗎?什麼爛規定?什麼服務態度?」
到下班時間,才剛鬆了口氣,總公司來電轉達那位女士指責人員服務態度不好等的投訴,我既感傷又氣餒,真難以置信那種上午抽號、下午臨櫃的投機行為,竟然惡人先告狀。
更令我心寒的是,長官竟硬扣「應對不得體」罪名,要向那位女士道歉。「以客為尊」、「顧客至上」固然是企業服務準則,但對不守規定的人也要如此嗎?公務機關未擔起社會教育功能也就罷了,竟縱容與姑息犯錯者的行為,認為這也是所謂的「顧客至上」,那麼循規蹈矩的人不就活該倒楣,奉公守法的人情何以堪呢?
我的不平之鳴,豈止是感慨公德心淪喪、豈止是抗議姑息,社會小螺絲釘鬆了,整個結構體難保不會出現問題,向不守規矩的人豎白旗,無異是放棄捍衛公平正義與誠信倫理。
社會的確是病了,若還不求醫對症下藥,等到病入膏肓,恐為時已晚,所以如果讓我再一次抉擇,我還是選擇制止投機的行徑,還是堅持遵守「過號請重抽」規則。
秋影(北縣永和/郵局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