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創下數十年來最長的九天年假結束,超長年假又逢一年中天數最短的二月,相對之下,顯得年假實在長得點離譜。
此次長假是因大年初六彈性放假,各方意見不一,官方當然全力支持行政院長的決策,口徑一致的說這是政府與民休息,關懷勞工、順應民意、刺激消費的德政,但試問這麼長的年假過完了,大家真的感到身心舒暢,還是覺得原本規律的生活步調被強迫打亂,反而增加收假後適應的困難與負擔?
報載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說「休假是讓勞工放鬆、充電,也等於是雇主利用假期犒賞員工」,及台灣勞工聯合陣線秘書長建議日後將長假制度化,「才能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筆者覺得台灣勞工過去最引以為傲的苦幹實幹精神,似乎已愈來愈淡薄,依照上述的說法,好像將年假的長短和「工作品質高低」、「員工創意多寡」畫上等號,不見得能代表所有勞工的心聲。
筆者亦為勞工,對超長年假不但不欣喜若狂,或滿心期待,反而在年前得忙著和國外客戶解釋這一段長長空窗期,及日後補上班的怪異行事曆;而且因假一放就是九天,即使工廠輪班調度,也沒有足夠人手應變,公司會計部門也沒半個人,對國外客戶趕要的貨或退貨,帳務調整問題全面停擺,可能使國外客戶不滿,影響日後下單意願。
相信全國金融活動也是如此,筆者認為,既然支持長假的論點,多半是國內產業早已採輪班制,因此影響不大等,那麼又何須由官方硬性強迫全部放九天長假呢?有些勞工並無利用年假出國旅遊,或長途跋涉返鄉計畫,何不讓其自由調配,和有需求的員工互調,初六照常上班,三月三日正常休假呢?
政府強力訂定休假規定,其實對勞工,雇主或國家競爭力,都沒有實質助益,只打亂所有步調,增加額外負擔與成本,實在沒有必要。
立源(高雄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