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特別費案起訴,社會反應如潮湧,正反兩面意見都有,立場、角度、觀點不同,沸沸揚揚,好不熱鬧,連檢察官都出面說明。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一般說來社會較重情理層面;檢察官是司法人,依法論法,偏向有證據就辦人。但一般衡量事理,都是法理情兼顧,當事情去除情理,自然很難說服眾人。
馬英九是法學博士,曾擔任法務部長,曾是檢察官侯寬仁的長官。馬英九離職時,侯寬仁還獻花,因此對這位學法知法的老長官有一份期許,也有一份情,在情法之間擺盪,應是天人交戰。也許有人說檢察官也是人,但因職責之故,從法考量有其苦衷,難怪檢察官侯寬仁說,起訴馬英九是痛苦的決定。
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馬英九不起訴,今天會有什麼樣的氛圍?當然還是像起訴一樣,只是叫好、叫壞的人調換。「檢察官也是人」,相信午夜夢迴內心會掙扎,一定也會考慮不起訴的後果,在起訴不起訴之間,只好選擇法律人應走的路。
問題是起訴書中有些心證,似乎會混淆是非觀念。比如,若當事人把特別費視為公有,這件案子可能就會有另一種結果;如果特別費全花光,也不會有問題;假使特別費以現金支領,不匯入帳戶也不見得有問題。上述種種看法無異鼓勵首長盡量把特別費花光,而不問是否花得正當。又或者責備馬英九這麼笨,老實到花錢不會掩滅證據,這種「責其偷吃不擦嘴」的論調似是而非,無非鼓勵公務人員不必為公帑精打細算,只要盡量做好報銷作業。
目前公家機關就充斥這種形式主義,每到年度結束,就忙著找單據消化預算,能把節省的繳回幾稀?而馬英九特別費案起訴,是否會為浪費公帑的現象火上加油,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