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網球選手最近在國際賽事的優異表現,雖然獲得不少期盼政府、企業、網協,協助選手之聲,但也讓網協與選手間的衝突浮上檯面,讓人不禁質疑網協及民間體育團體,對培訓選手盡了多少力。
以職棒為例,當中華職棒票房每況愈下時,籲請企業贊助與要求政府獎勵的聲浪即不絕於耳。但國內企業對體育的贊助,多數仍屬短線操作,大型企業的贊助更是寥寥可數。
民間體育團體是協助政府推動體育政策的重要角色,並提供必要的配合。在歐美國家,民間體育運動組織有一套健全的組織經營管理模式,其運作很少靠政府經費支持,也常辦理各種體育活動,對全民運動的推動,貢獻很大。
反觀國內的體育團體雖超過三千個,但組織型態甚為相似,且大多接受政府奧援,缺乏自籌財源的觀念與能力,更別說自辦活動。國家體育的發展,除仰賴政府資源外,民間團體及企業參與才是積極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