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在雲林查獲一處斃死豬屠宰場,一年半出貨兩千六百公噸,占台灣一年豬肉消費量(約九十三萬公噸)的百分之二,這絕對是值得警惕的比率,更值得警惕的是,斃死豬肉經冷凍包裝後,賣給了辦團膳伙食的機關和公司,像看守所、少觀所、百貨公司、科技公司等,竟都在斃死豬肉的行銷名單上,令人聞之色變。
斃死豬肉多為抗生素殘留量過高的藥豬,吃了有害健康,政府已設定不少方法,包括在運送斃死豬的車上裝衛星定位器追蹤,卻禁之不絕,歸納原因是市場決定了品質。
一般家庭主婦和有品質觀念的商號,不會在明知是藥豬肉下仍貪便宜購食,但團膳伙食和加工食品如香腸、肉鬆等,購食者因不知道豬肉來源,在不知情下吃進了藥豬肉,給了斃死豬肉很大的市場。
如果辦理團膳的公司、機構能建立制度、謹慎執行,壓縮斃死豬肉的市場,業者無利可圖,就可望改善一部分藥豬肉流通問題。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曾建立國軍採購副食制度,委託新竹區漁會辦理軍中水產品副食統銷作業,質量管制均具水準,一舉改善了各營區自行向傳統市場採購的弊端。
台北縣肉品市場推出寶島珍豬冷藏肉時,曾宣示豬源來自花蓮的養豬場,那裡有好山好水、豬隻健康,豬肉品質自佳,辦理團膳的單位大可學北縣肉品市場,於簽約時即議定食材來源,甚至指定由特定牧場供貨,並設定抽查與處罰機制;只要拿出決心,不愁斷不了斃死豬的通路。
另外,台灣部分內銷食品,像有機蔬果、進口大閘蟹、養殖魚類,已有標示產地來源的商品護照習慣,而加工肉品像肉鬆、香腸,僅從外觀很難分辨肉質優劣,更應標示肉源產地,供消費者檢核,分辨偽劣。
目前,全台灣總養豬頭數有三成在飼養過程中,會因不同原因斃死,數量超過現有化製廠所能處理的總量,因此檢調在雲林、屏東查獲的斃死豬屠宰場,應只是一小部分,所以唯有消費者從市場把關,才可能斷絕斃死豬肉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