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流竄在國道中山高兩百零九公里處的小黑狗,兩年來穿梭在疾駛車流中,經常險象環生,高速公路養護單位及愛護動物團體,雖圍捕卻無功;此事經媒體報導後,日前台北縣照顧生命協會及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人員,穿過國道救狗,過程驚險。
筆者看到電視畫面後深感不可思議,為了搶救一條狗,卻罔顧眾多用路人安全,萬一發生重大車禍,誰能承擔責任?更離譜的是,國道警察雖獲報備,卻未依法查辦或封路,讓國道陷入無政府狀態,必須檢討。
動物保護團體不忍「國道209」受困,決定搶救,甚至發願若救狗成功將吃素一個月,這樣的情操本該受到肯定,只是義工冒險穿過高速公路,在中央分隔島圍捕橫衝直撞的狗兒,不惜以生命相搏,甚至不考慮過往車輛人員的安全,這樣的行為不啻罔顧法令,更是「重狗輕人」的表現,筆者期期以為不可,因為再怎麼愛護生命,也不能令自己及第三者陷入危險。
其次,既然動物協會已事先報備,國道警察卻袖手旁觀,沒有如封閉部分路段、警車巡邏警示或擺設警告標誌等管制措施,而且驚險畫面被用路人拍攝報案後,國道警察第三隊人員還能故作輕鬆,真令人匪夷所思。
交通警察正雷厲風行大執法,取締危險駕駛行為,就是為了防範發生重大車禍,但國道警察竟讓危險的救狗行動,在國道車流中上演六個小時,怎能對如此危險行為視若無睹?
救狗行動本是愛的表現,但應考量安全,否則救狗反傷人命,豈不得不償失?國道警察也該勿忘確保國道安全的職責,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
莫非(花縣玉里/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