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朝榮
抗癌治療如果不是試圖治癒癌症,而是延長病人生命,或緩解病人痛苦,改善病人生活品質,稱之為緩解性抗癌治療(palliative anti-cancer therapy),也被稱為姑息性治療。有時原本試圖以達成治癒為目標的治療,實際治療後發現治癒不可期,而將治療的目標由治癒轉為緩解是臨床常有的事。
外科手術、放射科介入處置、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是針對癌症病人緩解性抗癌治療很重要的武器。化學治療是使用化學物資治療癌症,廣義上包括傳統細胞毒殺性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標靶治療及大部分免疫治療。緩解性化學治療如果針對適當病患,使用於適當時機,常可達到延長生命、症狀緩解、改善病人生活品質。
大部分細胞毒殺性化學治療,及一部分標靶治療、免疫治療在治療上常夾帶副作用和毒性風險,雖名為緩解性的化學治療,適得其反,不得不慎。
臨床上,緩解性抗癌治療、甚至化學治療,也可納入廣義緩和醫療照顧一環,主要是對病人痛苦與症狀解除、生活品質提升,皆屬緩和醫療照顧範疇。
緩和醫療照顧(palliative care〉意為覆以主教披風,猶如在愛圍繞下的照顧。世界衛生組織定義是指針對身患威脅生命疾病的病患與其家人,藉整合團隊運作的支持系統處置他們身、心、靈的痛苦和其他問題,經由預防和解除痛苦以改善他們生活品質。
在病患生命最後章節,緩和醫療照顧等同安寧療護(Hospice care),肯定和尊重生命,認為死亡是自然過程,不試圖加速或延長死亡,讓病人能安詳、積極地活著,也幫助家屬面對罹病親人和往後哀傷。
緩和醫療照顧被鼓勵應用在疾病治療早期,無論是合併於治癒性或緩解性抗癌治療,都能減緩疾病和治療併發症痛苦。緩和醫療照顧在癌症治療重要性不可言喻,尤其是嚴重的癌症病人,從診斷、治療開始之後每個階段,團隊整合的緩和醫療照顧不可或缺,尤其針對困難處理的身、心、靈痛苦。對於每一位參與治療癌症的醫師,學好和妥善使用緩和醫療照顧是必修學分。
(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