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昔日著名的風月場所萬華寶斗里建築群二日清晨突遭業者拆除。台北市長郝龍斌在市政會議上震怒,裁示此案未獲文化局同意前,不得有任何開發行為。這又是一宗古蹟維護與開發建設衝突的案例,業者對於文化古蹟保護的觀念固然欠缺;但是台北市政府也有疏失之責。
這塊老建築群,有二十一棟建築物,全數遭到拆除,長久的歷史風華,短短幾小時內化為碎石殘土。文化局長劉維公到現場會勘後說,「這是文化資產保存法上的悲劇」,將依《文資法》對業者開罰二十至一百萬元。業者則透過律師表示,沒有收到該區建物文資身分公告,而且拆屋是基於公共安全。
很明顯的,業者對於文資保護的觀念欠缺,而政府在行政上有怠忽職守之嫌。業者基於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這棟建築群擺在那兒對他們而言毫無經濟實效,無論如何也要搶先在政府下手之前先拆再說,一百萬的罰款比起重建後的利益,是小巫見大巫。這是業者干冒違法之名也要拆除的原因。過去齊東街的日式建築、蘆洲秀才厝都是在政府一公告為古蹟之後,被一夕拆除的先例。
出國旅遊的人對於國外保護古蹟都會留下深刻的印象,歐洲古文明固不待言,連美國只有短短兩百多年的歷史,各城市對於文物保護的成效都令觀光客嘆為觀止。
台灣古蹟已經愈來愈少,以台北市來說,日據時代的古蹟只有幾棟如今還由官方使用的老建築,像是總統府、監察院、台北賓館等,外觀都還保存得很好;政府遷台以後的一些名家官邸多已保存下來,並妥善規畫,成為台北市有名的觀光景點,例如士林官邸、林語堂紀念館、于右任的梅庭等。還有一些日式建築,也由民間規畫結合過去的歷史成為文化景點,例如青田街七六,還有最近重新整建開放的紀州庵。
台北市文化局過去的努力都看得到,但是寶斗里的一夕拆毀,文化局應有檢討之處。文化局必須經常檢視古蹟的勘定和維護;在勘定之後隨即透過法律程序予以凍結,或立即向地主徵收、或進駐修復,把產權先釐清。只要業者失去主張權力就不會搞鬼。文化局經常以經費有限為由,但是搶救古蹟是分秒必爭,這可以透過民間認捐或認養的方式先行搶下。當然也可以和地主合作開發經營,或由政府輔導、交由地主管理的方式,共同保護古蹟。不可任由業者觀望,最後趁月黑風高官方無暇支應之際,一夕之間一把火燒了或用怪手夷平。
寶斗里固然是風月場所,但那的確是一頁台北市的風華歲月,它承載著台灣在三、四○年代的歷史。當時台灣經濟靠著手工業起家,萬華地區風華正茂時刻,寶斗里正是這龍蛇薈萃之處。電影《艋舺》就是記載這地方一部分的歷史,取景處「剝皮寮」因此成為著名的觀光景點。文化古蹟的資源可以天長地久,務期落實《文資法》,給國人留下些歷史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