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統一超商在高雄展店,第五千家商店開張,沒有引起注意與討論。但在蘭嶼,第一家超商還在蓋,就掀起軒然大波,環境保護、文化傳統、生活便利、土地開發等諸多問題,都聚焦在這個小島上。
反對在蘭嶼設超商者認為,超商是「文明」的產物,一旦進入蘭嶼,就會破壞當地純樸的生活型態,甚至「造成當地以物質思維、貨幣數據,取代傳統以物分享、回饋與共勞的社會結構,衝擊獨木舟做為物質核心的生活價值」。亦即蘭嶼一旦有了超商,達悟族人的傳統文化就有被滅絕的危機。
大聲疾呼超商止步的藝人並認為,超商登陸蘭嶼,其實是建立在人性軟弱下的強迫同化:冷氣、方便、舒適、美味、便宜。當這些元素入侵後,蘭嶼的傳統文化會慢慢被「遺棄」。
試問,一間超商就能全面改變蘭嶼人的生活方式?現在的蘭嶼沒有超商,就沒有冷氣了?方便、便宜、舒適的生活只能出現在台灣本島,一旦到了離島,就是強勢漢文化入侵?二十一世紀的蘭嶼青年,仍要在傳統之名下,靠著出海打漁維生?
保留原民文化,防止傳統消失,是全民的共識。但不應該是出於個人浪漫式的鄉愁,將離島當成自己精神贖罪的標的。超商的普及有其基本原因。它不只是販賣商品而已,舉凡繳交各種稅賦、規費、宅配、快遞、影印、購票等等,超商的功能已和日常生活密切結合。這種台灣本島居民天天享受而不自覺的便利,何以離島原民就要被剝奪?不少蘭嶼居民就反駁:「這種事,還是留給我們自己決定,不需要天龍國的人來管。」
而諷刺的是,蘭嶼人想要的超商,台灣本島有人反對。蘭嶼不要的核廢料儲存場,卻未見台灣本島有人呼籲把它遷回台灣。大聲疾呼不要建超商,認可核廢料繼續運往蘭嶼,都是出於上位心態而凌駕當地居民意願的宰制。
在這場「小七爭奪戰」中,法律面的爭議才是必須正視的問題。由於蘭嶼全島土地都是原住民保留地,依法不能興建商用建物。目前的超商建地,是由所有人與超商業主共同申請,那麼,當初是哪個單位同意興建計畫、有無審查、過程是否合法,這才是要追究的疑點。
更離譜的是,現在竟然爆出蘭嶼全島百分之九十五建物都沒有建照,全部是違建。如果要禁建超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百分之九十五的建物都要拆除。這又衍生出二個老問題,一,蘭嶼居民辦理土地權登記與使用地目登記。二,蘭嶼全島應否比照台灣,進行都市計畫、地目變更。前者看來較簡單,但在居民眼中,土地都是祖傳,子孫理所當然使用,為何要登記?後者的難度就大得多。因為涉及環保人士質疑經濟為重,文化為次。
面對超商爭議的基本原則是,不能由政府、環保人士、藝人、學者來決定蘭嶼該有什麼,不該有什麼。要談尊重原住民,應該從尊重其意願為出發點。不論是興建超商,還是進行都市計畫變更,都應如是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