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文物赴日展出,因海報未標「國立」兩字,造成軒然大波,在號稱文化交流的合約裡,寫進連故宮人員都沒有特別意識的「國立」兩個字,是問題癥結所在。合約是故宮擬的,還是背後有政府高層,引人關注。
以我駐日二十多年的媒體工作經驗來看,如果不是故宮公布的合約內容,光看街頭海報寫「台北故宮博物院」,一點也不突兀。因為中華民國駐日大使館,斷交後被改為「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經過爭取才改為「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都沒有冠上有關「國」的字眼。
台北故宮與北京故宮已交流,相互也沒冠上「國立」兩個字。故宮過去五度海外展覽,也沒有全部以「國立台北故宮」名稱展出,唯獨到日本堅持要加「國立」,不知什麼原因?
了解內情的人才會知道,故宮到日本花了幾十年心血,動員多少日本政界友人,在日本國會通過「海外美術品等公開促進法」法案才成行。
這法案完全為台灣故宮赴日展覽「量身訂製」,以一個跟日本沒有邦交的國家,竟然可在日本立法,雖沒有「台灣」字眼,也沒有「國立」字眼,已「難能可貴」。
文化交流就回歸文化交流吧!
陳世昌(台北市/聯合報前駐日特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