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公司徵才要注意了!履歷表格式若涉違反就業服務法中的「就業歧視」,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勞動部昨天也指出,履歷表要求填寫性別、年齡等恐涉嫌違法,將納入勞動檢查之列。
立委尤美女及就業歧視監督聯盟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透過網路與校園徵才等管道蒐集三十四份各大企業履歷表格式,其中十八家可能涉及就業歧視或侵犯隱私等情況。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說,不少企業詢問家庭背景、健康紀錄、犯罪紀錄或懷孕計畫等,已違反就業服務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甚至有企業會詢問生理期與懷孕計畫,這些與工作能力無關的隱私問題都應避免。
勞動部官員表示,如果用性別、年齡等篩選僱用人才,涉違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企業如果違法,可公布姓名,絕對不允許要求提供工作無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