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國定假日遇周休可以補假的「小確幸」確定了!內政部昨天表示,已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從明年起,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只要是逢周六、周日,一律補假。因此明年將會有六個須補假的國定假日。
我國在實施周休二日後,同時明訂國定假如遇到周休則不補假。不過,這樣的規定在日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於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應從創造民眾「小確幸」角度思考國定假日制度,並請內政部研議後,開始鬆動。
因此,內政部在三月十七日與多個機關、團體針對此開會研商後,達成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應補假,至於春節固定放假九天及增加其他放假日問題則應審慎的共識。
內政部隨後進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修正,草案並於四月二十八日刊登行政院公報預告十天,並經五月八日提部務會報討論通過,接下來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修正辦法明定,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若逢周六,則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若逢周日,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內政部指出,至於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原本就是連續假期,且農曆除夕前都是工商社會繁忙時期,為符合民眾習慣,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的補假仍維持現行「往後補假」的方式辦理。
另外,基於今年度工商產業及社會大眾的日曆作息均已排定,這次修正條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而未來修正辦法報行政院核定後,將不再有放假日「被吃掉」的問題,明年三天以上的連假將有六次,包括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