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開臨會處理食管法修正草案,卻再添變數,衛福部提出異議,指複方食品添加物須查驗登記,修法過嚴,而國際僅規範單方添加物,台灣將須提出科學說明,證明疑慮何在,否則涉及國際貿易規範,可能被認定為貿易障礙。WTO
食管法修法目的原很單純,是要遏止廠商摻偽、廣告不實,提高罰款、刑責。設立食安保護基金,建立第三方查驗機制。貿易障礙則使問題變複雜,歐盟、美加在台協會等奔走施壓,國內相關業者更大力遊說,力阻全面標示複方、基改食品添加物。
有醫界人士反駁衛福部,指歐盟正朝標示複方添加物方向修訂相關規範,美國雖未規範複方添加物要查驗登記,但食品添加劑工廠必須登記,且要有專業執照的技師把關,「因此,所謂貿易障礙是誇大說法。」但歐美施壓是事實,要屈服或強硬是個問題,標示複方添加物的效果如何又是個問題。有業者表示,複方添加物若強制查驗登記,將揭露商業機密。且一罐醬油、胡椒鹽可能有上百種添加物,「瓶身上可以寫多少字?全面標示有難度。」
這的確是問題。食品包裝上的成分標示大多是化學名詞,消費者難以了解,多數人其實不會看。若要全面標示,守法的廠商在瓶身貼個大紙條,洋洋灑灑列出上百種,只是比現行作法更為「形式主義」而已。
依現行規定,複方內容物必須全數為政府許可的單方,是否還有必要查驗?其實單方添加物沒問題,不代表成為複方後就沒問題。醫界指出,磷酸鹽可能由很多單方組成,有過敏體質的民眾若不清楚詳細成分,吃了可能引發過敏。
這好比到醫院看診,藥品說明書會列出副作用,有些多達一、二十項,你如何知道自己會得到哪一種?不同的是,坊間雖有偽劣藥,但大醫院不會進貨;何況領藥時,有藥劑師辨識,說明副作用。食品卻不同,消費者購買時,沒有營養師在旁協助,因此若連單方添加物都不懂,全面標示複方添加物又有何用?
若複方添加物要登記查驗,執法單位能否應付龐大工作量?目前進口的複方添加物多達二十、三十萬種,全數查驗需數年、甚至十數年,未完成查驗登記不能進口,即可能被國際認定為技術性貿易障礙。
衛福部表示,複方添加物查驗登記,將提高業者成本,規模較小業者恐退出市場或遊走法規邊緣,民眾未必受到實惠;官方投入大量行政資源,但實質管理效益可能有限。
食品原料標示是給誰看?多半消費者看不懂。根本作法就是事前的把關,嚴密檢驗、審核,只要通過食藥署認證,包裝註明已經認證即可。這樣,既不會引發國際反彈,消費者也不會無所適從。
中國自古講良心事業,童叟無欺,這是建立在社會的信任基礎上。現在連大企業都有黑心商品、黑心標示,粉碎了消費者的信任,是癥結所在。幾十萬種複方商品,十數年的查驗,若加上年年推陳出新的複方商品,登錄查核將永遠做不完。但無論如何,政府要去做,事前把關會對業者產生壓力,用法律逼出業者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