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因未依檔案法銷毀檔案,去年遭彈劾的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昨天召開記者會,強烈反擊提案彈劾他的監委,指監委私下拜訪法務部送交個案,應該出面說清楚,否則應該下台。而被指控的監委則回應,台北地檢署來函要求監察院提供彈劾案資料,他們依法行政。
監委馬以工、李復甸去年依未按檔案法銷毀檔案而提案彈劾陳豐義,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陳豐義昨天請假,在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出示向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檢舉的檢舉書,要求李復甸、馬以工說明為何去年九月特地約時間私下拜訪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送交個案。
陳豐義表示,台北地檢署自兩位監委到法務部後,還傳訊原監察院檔案科長。兩位監委應該針對他的質疑說清楚,否則就是仗勢、濫權、違法、關說監委,應該下台。
談到因銷毀檔案遭彈劾,陳豐義說,處理檔案是日常行政工作,有一定程序與規定,不可能一個人燒掉;他整理一千六百五十四件,但兩位監委卻對外放話燒了像一○一大樓那麼高的檔案。他也強調並保證,檔案百分之百還在。
對於陳豐義的控訴,李復甸表示,去年通過彈劾案後,北檢來函要求彈劾案相關資料,由於調查報告有些內容要增補,等到九月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後,監委就送相關資料給法務部。監察院不會直接去找北檢,而是把資料交給法務部,由法務部轉交北檢,這完全是依法律程序。
另台北地院法官陳靜茹,在其審判的民事案件,以複製他案判決書的方式,製作明顯錯誤的判決書,監察院昨天以十票對三票表決結果通過對陳靜茹的彈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