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專題報導】「表演藝術當然可以當成文化創意產業來發展,因為表演藝術本身就是創意。」兩廳院代理藝術總監李惠美說,要發展出產業,定要累積出市場價值,就像喜歡看表演的人都會認定,一生一定要看一次《歌劇魅影》、《貓》等轟動全球的音樂劇。
談及表演藝術的文創發展,不免要提及曾在國內熱烈討論的定目劇,在美國好的戲可以再重新搬演,吸引著國際觀眾,但台灣因為市場有限,一齣戲演下來,三萬五千個觀眾人數,就已很了不起。李惠美指出,在歐美一齣戲可以在一個劇場長久演出,那是他們多年累積,戲受到當地甚至國外觀眾的肯定,同時也奠定此戲在國內外市場價值的結果,其實在發展過程中也有許多失敗的案子,備極辛苦。
但回看國內,政府部門事先沒有清楚的政策,針對軟硬體也沒有充足的準備,以為給了表演團隊檔期和預算,急就章的決定就要有定目劇,「事實上,現在台灣可以演定目劇的團隊其實是有,但一定要在軟硬體可以配合,大環境的養成條件成熟時,可以讓表演團隊不斷演出累積了市場的成績後,再談定目劇。」李惠美說,屆時才可追求表演藝術產值,創造出價值。
定目劇在文創推廣,應是具有文化地標的作用,就像去美國紐約都會到第五大道,除了買名牌精品外,時代廣場旁邊都是劇場,可以看喜歡的戲。將那個區塊打造出重要藝文特區,既定目標就是做表演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