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無障礙空間設計」逐漸風行,設計師希望為身障者除去環境中的障礙,一九七○年演進成「廣泛設計」,但仍只針對身障者在環境上的硬體需求,而非所有人適用的產品;一九八七年,美國設計師羅納德˙麥斯大量使用「通用設計」一詞,認為設計及生產的物品要在最大程度上被每個人使用,如長者、孕婦、孩子與身障者。日本通用設計之父中川聰,則在2000年以美國、亞洲各大都市為中心,協助各企業及地方政府團體導入通用設計;在台灣的推廣者,是永慶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趙怡及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唐峰正,他們指出,商品應在設計前就考量所有族群的適用性,而台北市政府也與中研院工程師、民間設計師、大學科技團隊,大力提倡「服務設計」,認為在人員服務、態度、思維等軟體上,也都要符合無障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