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走路時戴耳機聽音樂、搭非直系親屬的車、與同學睡同一張床……。這些看起來合理的行為,在部分學校都算違反校規,要被記過懲處,人本教育基金會蒐集全台各中學校規,發現許多離譜規定,有些甚至侵害學生受教權,人本要求教育部正視,檢討不合時宜規定,保障學生基本人權。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聯盟昨天與立委鄭麗君、尤美女召開記者會,痛批校園離譜校規,包括基隆時雨中學規定不能幫同學送情書、不能在校園跑步,否則都要記小過;彰化精誠高中學生校外嬉笑打罵、吃零食,也會被記小過,雲林虎尾高中甚至規定,學生校內使用充電器,就要被記警告。
今天是國際兒童人權日,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校園內卻充斥違法、侵犯學生基本人權的規定,例如彰化市私立正德高中規定,男女分班的學生不准和異性講話,即使男女合班,講話也要超過一公尺;也有中南部私校在教室前後裝監視錄影器,全天候監看學生,葉大華痛批,這種「不可思議」現象,只會發生在少年矯正機構。
新北市竹林中學本月十一日公布「學生生活輔導補充規定」,規定學生上課趴睡、校內吃口香糖、女生裙子未長達膝蓋,都會被記過處罰,該校學生甚至組成「竹林學生陣線」(簡稱竹陣)抗議校方不合理規定,要求撤消。
一名竹陣代表學生在記者會指出,校方日前發布禁愛令,還鼓勵學生相互檢舉,檢舉者可以記大功一支,還有兩百元獎勵金,學生說,校方不該用金錢誘惑學生相互出賣。
時雨中學校長陳榮宏回應,校內沒有明訂這兩條校規,也沒有學生因此被記上「正式的小過」,教官和訓導主任都僅止於口頭警告,記小過一事應是誤傳。
精誠中學校長郭柏嘉表示,學生在校外嘻笑打罵、吃零食記小過,目的要學生要尊重別人,不能成群喧鬧、邊走邊吃,但從未派員到校外突擊檢查,接獲檢舉時才會依這則校規調查,至今未處分學生,校方將討論該校規存廢。
正德高中主任劉家偉說,從未規定男女生在校園須相距一公尺以上,只禁止男女分班生進入全是異性學生的教室,下課時間學生不能到非受課樓層,違反規定者,若動機單純不處分,但會勸誡避免瓜田李下。
竹林中學校長池易釧表示,這學期曾親眼目睹校內男女同學,在公車站附近「摟摟抱抱」;日前也收到民眾來信反映,在捷運車廂看到穿校服的學生有親密行為,希望能檢討。
為「捍衛校譽」,池易釧在周會宣布新的規定,只要能登記學號姓名,經查證後屬實,就會獎勵學生。池易釧說,在公共場合著校服親吻、摟抱,實在不妥,「沒有禁止大家談戀愛,只希望學生能自律,並共同維護校譽。」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楊國隆表示,教育部上月已行文各國立學校及縣市政府,要求檢視中學校規有無違反憲法、人權兩公約的疑慮,初步回報有二十幾校有疑慮。
楊國隆說,教育部預定本周五邀法律專家、學校代表逐條討論,一旦確定校規違反憲法、人權兩公約,就會立刻行文學校要求修改,最晚月底前就能有具體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