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見義勇為

士淵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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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為遇到合乎正義的事,能伸張正義的事情,就應該挺身而起,不怕犧牲奮勇的去做。此語源於《論語‧為政下》:「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引文中的「鬼」,鄭玄注為「人神曰鬼」,即祖先。

孔子的這兩句話是說,明知不是自己的祖先還要祭祀,那是獻媚求福。見到能伸張正義的事情而不做,那是沒有勇氣的怯弱行為。

「見義不為,非勇也。」後演化為「見義勇為」。如《宋史‧歐陽修傳》:「天資剛勁,見義勇為,雖機阱在前,觸發之不顧。放逐流離,至于再三,志氣自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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