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但今之大學教師卻只顧論文、研究、升等也。
台灣的大學自開始評鑑後,整個高等教育是以教師升等為主要教育目標。從這幾年大學系所評鑑結果可看出,大部分未能通過評鑑的科系,其原因是師資未符合標準,所謂的標準除了以師生比來看聘任的教師是否足夠外,更重要的是有幾位教授、副教授。如果一個科系的教授和副教授比例太少,無論這個科系的表現如何,教學品質如何優秀,學生學習成效如何良好,一律未能通過評鑑,評鑑報告中就直接註明,教授、副教授師資比例過低。
從此之後,台灣高等教育展開教師升等大競賽,大學科系在新聘教師的聘書中明訂幾年內未能升等者予以解聘;大學的教師評鑑也以升等為主要標準的論文發表數當做評分重點。
於是大學教師所關心只有論文發表數,終其教學生涯拚命的發表論文,而且是善盡各種資源去促成自己的研究成果,特別一些在研究所教課的教師,要求研究生配合其研究計畫,從事各種調查或實驗,並要其撰寫研究成果,為師者就稍做修改,掛名成為論文發表者。
各私立大學為改善師資結構以符合評鑑標準,除了大量聘用國立大學退休教授充數,阻礙年輕學者進入大學任教機會;也以教師的論文發表數或國科會計畫數做為聘任教師之依據。相對地,一些教學優良頗獲學生好評的教師,反不受學校重視。
今日高等教育在大量增設大學後,大學生程度已大不如前,大學教師必須以更多心力投注於教學上,方能提升大學生素質。現今大學生需要大學教師在課堂上輔導其學業,在課後多給予日常生活的關照。可是,教師們卻無心於此,關起門來專心自己的論文撰述,因為教好學生、照顧好學生和自己能否升等無關。
教學、輔導和研究本是大學教師三大本職,但在評鑑和升等時都以研究為主要考核標準,因而在教師的眼中就只有論文、研究和升等。傳道、授業、解惑也就不再是當教師的責任了。
大學是一個學習機構,大學教師的職責自然是教導學生,透過教學過程來提升學生專業能力,如同其它的的教學機構應是以學生為主體。一位不會教書,教不好學生,無法讓學生拓展知識或學得一技之長的教師,卻因為很會寫論文,反而易於升等。此種本末倒置以教師升等為主的教育現象,令人憂心。
任何一所學校都該以學生為主體,非以教師為主體,學生是主,教師是輔;相對地也應以教學為主,研究為輔。在高中以前,我們對教師的要求就是在課程中教好學生、教會學生;何以到大學之後就要反其道而行,以研究為主,教學為輔呢?大學的排行竟然迷思於研究成果只在於教師的論文發表數,對於學生的學習效果和未來發展反而漠視,不為教育行政主管所關注,當大學校園被教師的研究和論文數所堆砌出圍牆愈來愈高時,和實際社會需求更形脫節。當今企業界對大學教育批評有加,直言大學畢業生學非所用,無法在畢業後將其所學運用在職場。
現今大學教育品質低落,教育主管機關、大學和教師都責無旁貸。讓大學教師回歸到教學現場,專心教學,行有餘力再來從事研究,回歸大學教育之目的與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