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日內瓦電】我國預計實施的紡織品、服飾及鞋類標示新規定,因要求標示製造者或進口商的電話號碼等資料,遭到歐盟與瑞士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質疑,認為我國的規範超過國際標準,而占我國進口大宗的中國,此次並未提出任何看法。
我國以「提供消費者資訊」為由,修改部分紡品、服飾及鞋類標示標準,其中紡品與鞋類新標示措施預定於明年二月實施,服飾訂在明年八月。
我國要求紡品、服飾增加標示製造商及進口商的電話號碼,並以車縫或懸掛標籤標示,產品與國家名稱,產品成分及使用說明等也應標示在明顯地方,鞋類並需標示鞋面及鞋底的主要質料與尺碼。
根據WTO規定,台灣的新措施必須事先通報WTO秘書處及會員國,會員國可在六十天內表示不同意見;根據WTO的資料,我國已自九月十三日起,三度通報「貿易技術障礙(TBT)委員會」。
為符合國際貿易原則,這些嚴格標示規定適用於台灣本身及所有WTO會員國產品,中國製造的相關產品是台灣主要進口來源,將首當其衝;不過,中國對此沒有任何反應,反而是歐盟與瑞士質疑台灣的新標示規定超過了國際標準。我國將向歐盟及瑞士說明新標示規定的背景與目標,如會員國不再有異議,則可如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