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聚焦服貿協議、核四公投、年金改革等重要財經法案,其中攸關民生的新版電價公式也已送進立法院,如獲共識,預計明年十月起實施。
依經濟部提供的新版電價公式,最大改變為下修合理利潤區間,由百分之九點五至十二大幅下降,以十年期公債殖利率近五年平均水準約百分之一點五為合理利潤,外加風險報酬百分之二至四,合計約百分之三點五至五點五。
新版電價公式每度平均電價為「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所得稅-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除以售電度數後外加每度重建成本。
考量電業永續經營,改善台電財務結構,經濟部新版公式中增列每度零點一元的「重建成本」,以彌補台電的累計虧損;以平均每年共售電二千億度電計算,預估十年可完全填補缺口。
以台灣平均每戶每月用電四百二十五度計算,未來每月需增加約四十二元「重建成本」費用。
另外,為避免政治因素干擾電價調整,未來將增設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台電每年七月底前提報經濟部電價檢討建議方案,八月底前由主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檢討電價合理性、必要性及電價漲跌調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