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購物出人命 冒牌導遊變詐欺

 |20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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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近年來大陸民眾出國旅遊者眾,遇上強迫購物或其他違法個案不勝枚舉,也難怪中國大陸當局為維護旅遊安全,提升旅遊品質,非實施「旅遊法」不可。

類似大陸與台灣的強迫購物醜聞,在香港也有,甚至因此鬧出人命。日前九龍城法院針對三年前的一個強迫購物案例作出判決。裁判官認為,被告的女導遊涉嫌以詐欺手段取得利益,漠視旅客的利益,嚴重影響香港社會形象,法庭有必要判處被告具有恐嚇的刑罰,而且入獄無法避免,必須交由懲教處看管。

這個案件發生在二○一○年五月,當時這名被告以冒牌導遊身分,帶領一個約二十人的旅行團,前往紅磡一家珠寶店購物,期間曾獲選為大陸乒乓球國家隊成員的陳佑銘,不願進入店內購物,遭到女導遊指罵,雙方一度發生爭執,導致陳佑銘暈倒送醫,最後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這名女導遊被香港旅遊業議會查出,並未持有導遊證件,以偽冒他人身分充當導遊,案件最後交由法院處理。

未達消費飯店降級

日前還有一名網友盧女士(化名)到人民網旅遊投訴平台爆料,說她在香港旅遊時,香港導遊強迫團內每人消費人民幣五千元,盧女士因未能達到導遊要求,被導遊單獨安排住到較差的酒店。

她說,參加行程時她使用一張名為「四天三夜港澳遊」的旅遊券,價值人民幣二千九百八十元,可供兩個人使用,報名時她又補繳四百元。負責的旅行社是深圳市深旅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費用包括吃、住、行、景點門票和導遊小費。

第一天導遊帶團旅遊時,就說每位遊客要消費人民幣五千元以上,她沒帶夠錢,沒有達到導遊的要求,「那晚這名導遊把我們兩個單獨送到比較差的地方住,把消費多的遊客送到比較好的地方住。」盧女士表示,第二天在香港旅遊,還是被帶去購物,沒有到景點玩。第三天啟程去澳門,原本約定接送的導遊也取消了,「我們在指定的地方等了一個多小時,導遊也沒有來接我們,還叫我們自己打的(坐計程車)過去,我們後來花了一百八十元錢打的去的。」後來到澳門,盧女士和朋友只玩了兩個景點,其餘時間仍是購物,幸好沒有再強迫她們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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